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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毕业生档案相关问答
发布日期:2025-03-22 22:56 来源:昆山市人民政府

1.昆山市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、地址和电话是多少?

接收单位名称: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;地址:昆山市崂山路9号;收件人:档案管理科收;邮编:215300;电话:0512-55137206。

2.毕业后,学校将档案直接给了学生本人,该怎么办?

根据有关规定,人事档案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。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转递,或与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联系进行处理。切记个人不要将密封好的人事档案拆封。

3.档案能一直保管在学校吗?

按照政策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。如果超过两年还未落实工作单位,学校则会将档案发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。

4.毕业生档案将如何转递?

高校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,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党团组织、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,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。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,填写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》,明确就业单位名称、转递编号等信息,随档案材料密封后,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。

5.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哪些材料组成?

毕业生档案主要包括高中(中专或职高)阶段材料、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、大学成绩单、党团组织、奖惩记录、毕业离校前体检表等材料。